新闻特稿: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:窦苗苗 
图左(县委常委、副县长雒建明)图中(县长马小龙)图右(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李肖锋) 8月27日,县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。县政府党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,会议在听取县物价局关于我县建筑材料价格有关问题的汇报后,进行了专题研究,并决定了有关事项。 图为县政府党组成员 (从左依次为县政府办主任洪斌、副县长马玉凤,县委常委、副县长雒建明,县长马小龙,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李肖锋,副县长赵川平) 会议认为,今年以来,特别是5·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,我县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启动以来,受建筑企业生产成本上涨推动、建筑材料需求拉动,特别是部分建筑生产企业和经营商贩恶意炒作、囤积居奇、串通涨价等因素,除钢材以外的水泥、机红砖、青瓦等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,致使我县项目工程,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建设成本大幅增加,严重制约和影响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。 图为会议一角 会议强调,依法对建筑材料实施价格干预措施,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价格监管,确保建筑材料价格基本稳定,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要求,是扼制建筑材料价格过快上涨,降低灾后重建建设成本,保证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大举措,更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市场物价监管的重中之重,各经济主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从全县发展、稳定的大局出发,充分履行职能,加强协作配合,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,确保全县整体物价基本稳定。 会议一角 会议决定,从即日起,对全县建筑材料价格采取以下措施:一是成立张家川县整顿建筑材料市场物价领导小组,由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李肖锋任组长,县委常委、副县长雒建明任副组长,物价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并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,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材料价格专项整顿活动。二是县内生产经营建筑材料价格实行报批备案制度,机红砖价格每块不得超过0.35元,从县外调入的建筑材料一律实行差率控制。三是发布通告,加大对价格干预措施的宣传力度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鼓励引导社会舆论监督。四是暂停征收针对建筑生产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暂停征收期限为一年(2008年8月31日—2009年8月31日)。五是开展县内建筑企业生产成本、生产能力、产品供应专项调查,切实掌握建筑材料生产成本及变动情况,摸清县内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及当前供应情况,合理有效配置建筑材料,尤其在我县建筑材料存在供需缺口情况下,严禁外销建筑产品。六是维持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现有税负标准不变,未经县政府同意,不得擅自提高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税收标准。七是采取以奖代补措施,对县内建筑企业实施财政支持,鼓励扶持建筑企业挖掘生产潜力,开足马力,满负荷生产,扩大生产规模,提高产品供应能力。八是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、市场、价格及质量监管力度,确保价格稳定,质量合格、生产安全。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,对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、存在价格严重违法行为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和经营户,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证照,确保全县建筑材料价格干预措施全面落实,确保全县建筑材料价格基本稳定。 |